山西高院13日通报,别名“小四毛”的太原黑社会组织头目任爱军7次违规违法减刑被依法撤销,法院决定对其恢复执行无期徒刑。
任爱军于1994年因犯流氓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在太原一监服刑期间,于1996年以“重大立功”为由被减刑2年6个月,同年9月释放。
2003年4月,任爱军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被判无期徒刑,同年9月交付汾阳监狱执行。2007年1月,该犯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18年。之后,任爱军分别在晋中监狱、临汾监狱、曲沃监狱服刑。2009年至2013年2月期间,该犯五次获得减刑,于2013年6月28日刑满释放。
山西省纪委监委9月12日对外公布,经调查,任爱军服刑期间,相关执法司法部门一些工作人员为其充当“保护伞”,罔顾其对抗改造、违反监规、充当牢头狱霸的事实,为其大肆违规违法减刑。日前,临汾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杨磊等12名涉案人员,已被移送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