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据新华社电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国务院也下发文件,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起实行。针对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的相关内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负责人近日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一些企业担心,实行税务征收会不会增加企业负担?
答: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一是进行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改革的地方,要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建立部门间常态化信息共享和对账机制。遵循弄清接好历史欠费账目,不自行组织开展清欠工作的原则,稳妥处理好历史欠费问题,确保平稳有序实施征管职责划转。二是已负责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各级税务机关,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要一律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不得自行组织开展以前年度的欠费清查,确保征管有序,工作平稳。三是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依规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
问:为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相关部门还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答: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我们将认真进行分析测算,抓紧研究提出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