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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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自拍色情视频上网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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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9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福州一男想当网红
竟自拍色情视频上网被刑拘
N海都记者 徐丰通讯员 鼓公宣

海都讯福州一男子想当网红,竟自拍色情视频上网。近日,福州南街派出锁接到报警后,将男子韩某抓获。目前,韩某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被刑拘。

最近,警方接到市民举报称,某网站流传一组名为“福州x哥等系列”的淫秽视频。警方调查发现,该用户以“福州x哥”为

用户名,上传了12部涉嫌淫秽的视频,视频点击数达九万余次。在相关部门支持下,警方发现该用户都是利用手机上传视频,并很快在福州某小区抓获韩某。

韩某承认自己确实将视频传到了网上,但并不认为自己在犯罪,称自己并没有牟利,且视频都是自己和女朋友拍的,上传只是觉得好玩,看到点击量和评论数增多,觉得自己是新晋网红。

面对无知无畏的韩某,警方只好现场说法,向韩某出示了《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韩某才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后悔不已。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现在很多人并非以牟利为目的,只是为了追求刺激、好玩,就在社交工具或网上传播色情视频,这已经触犯了法律。

其中,《刑法》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传播

淫秽的书刊、影片、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情节严重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2万次以上的,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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