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第一个五年工作做出具体部署。
规划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明确了阶段性重点任务。
规划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规划提出,到2020年,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各地区各部门乡村振兴的思路举措得以确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到2022年,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初步健全。探索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和经验,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成果。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新华 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