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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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两违”综合治理 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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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9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长乐“两违”综合治理 成效显著
今年以来,处置“两违”91万多平方米,提前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N海都记者 林养东 通讯员 陈青

海都讯 今年以来,长乐区继续深化“两违”综合治理工作,各级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部署,果断出击,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全面推进“两违”集中整治。

截至9月底,长乐累计处置“两违”面积为91万多平方米,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30%,位列福州市第三名;第三季度开展5次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拆除违建215宗,拆除面积达17万多平方米;2017年国土卫片拆除到位率为41.9%,位列福州市第一名。

强化责任合力治违

一是明确责任,抓落实。按照权责一致、属地为主的原则,明确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落实党政同管同责,今年以来根据人员变动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充实,领导机构延伸到村(居),明确各村(居)是违法建设综合治理的直接责任单位,与村(居)签订查控违法建设目标责任书,并对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实施考核奖惩,形成“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两违”整治格局。

二是加强督查,重通报。通过日常考评和实地督查等方式,从组织保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新增“两违”管控、网格化巡查、宣传情况等五方面对各乡镇(街道)的“两违”综合治理工作履职情况进行月通报和季督查。在第三季度“两违”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坚持进度一日一通报,并组建3个督查组不定期分赴十八乡镇(街道)开展督查指导工作,奔赴在督查第一线,切实把治违压力传导给属地政府和职能部门。同时,把“两违”治理纳入区委巡察工作重点,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参与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等违纪行为。今年以来,长乐纪监委对参与违建的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对制止不力的给予党政纪处分16人,提醒谈话26人,诫勉谈话3人。

动真碰硬 强力治违

坚持“违章就查、露头就打、抢建就拆”,杜绝“拆小不拆大、拆软不拆硬、拆明不拆暗”。一是晒出“对账单”。组织干部开展调查、登记,摸清“两违”分布点,逐一建立“两违”明细台账,重点曝光“四重点”“六先拆”,对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公开通报,接受社会监督。对摸排出来的“两违”清单,实行分片挂钩负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监察员。

二是开展清“零”、安全隐患排查、闽江沿线“两违”重点整治等多个专项行动。长乐区始终坚持对历史遗留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对新增“两违”坚决“零容忍”的控违态度,结合实际,在全区范围开展扎实有序的“两违”集中整治行动。

建章立制长效治违

一是加强执法巡查。不断充实专业巡查队伍力量,全员上路、进村、入户,开展常态化、网格化排查。重点针对雨天、夜间、节假日期间,配足巡查人手、守住村头路口、跟着建材车走,把住特殊时点、运输环节,做到不留死角、不给机会。今年以来,长乐严把建材运输环节,先后查扣多辆参与违建材料运输车辆,并对相关建材公司予以顶格重罚,违建现象立马降温。

二是加强航拍监管。按照《福州市“两违”季度卫片核查工作方案》的实施要求,参照福州市已启动的季度卫片做法,全面启动2018年覆盖全辖区的卫片核查整治工作。利用无人机航拍这一“天眼”,打造“两违”常规巡查和无人机相结合的“地面巡查+空中监控”体系,及时制止并督促属地镇街依法查处和清理违法建筑,对属于违建的,第一时间拆除。

三是加强制度约束。长乐区政府2018年第1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关于进一步深化“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初稿)》(以下简称《深化意见》),分别从强化领导、严控新增、源头管控、部门联动、分类处置、强化问责和加大宣传等方面进行突破,并配套提出了清“零”行动和考核制度。

《深化意见》明确公职人员以及国有企事业人员参与、包庇“两违”责任追究办法;制定督查考核实施方案,明确奖惩措施;建立月通报、季督查、半年小结和年度考核工作机制,推广经验、促进沟通;制定分类处置指导意见,分阶段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加强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形成治违合力。通过建章立制,长乐区“两违”治理步入制度治违、规范治违、常态治违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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