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吴幼清
海都讯 今年2月,薛某某在福安当地一处路面,驾驶大型拖拉机倒车时,未注意观察车后情况,碰撞乘坐轮椅的刘某某,造成其多发伤、失血性休克。后经抢救无效,刘某某身亡。
案发后,薛某某与刘某某家属达成协议,由薛某某一次性支付19万元赔偿死者家属,并约定双方均不报警。事后,薛某某将肇事车辆藏匿。经群众举报,福安市公安局依法进行立案侦查,认定薛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近日,福安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薛某某归案后不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隐匿犯罪证据,有社会危险性,于9月7日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薛某某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