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陈重
海都讯 《献血法》确定了我国的无偿献血制度,也规定了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用血费用报销政策。可一个4人团伙,利用虚假的用血证明,屡屡骗取献血补偿款共计21.6万余元。近日,福州台江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这4人的同时,向福建省血液中心发出检察建议,及时把漏洞堵上。
检方介绍,2016年12月29日,桂贤某到福建省血液中心,利用其名下的无偿献血证,以其在江西德安县中医院住院记录及用血花销记录等虚假材料,骗取上述虚假的用血费用22040元,省血液中心以现金形式支付给桂贤某这笔款项后,桂贤某从中获利7000元。
去年5月9日,桂贤某故技重施,与陈某某结伙到福州台江区,桂贤某提供其名下的无偿献血证,以及找人伪造的其在武汉一家医院的住院记录和用血记录等虚假材料;陈某某则在明知的情况下,仍代替桂贤某,到省血液中心骗取桂贤某上述虚假的用血费用36820元,桂贤某从中获利10000元,陈某某从中获利1000元。
次月6日,陈某某到福建省血液中心,使用桂某某的虚假材料,骗取用血费用42720元。
据悉,2016年12月到去年12月间,桂贤某为了获取更多报销费用,让陈某某、桂某某、胡某某(另案处理)提供证件,让“二哥”伪造虚假材料,先后7次共骗得无偿献血用血报销款共计21.6万余元。
台江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上述4名嫌疑人的同时,发现这伙人正是利用了福建省血液中心在无偿献血者用血报销制度上的管理漏洞,屡屡骗取献血补偿款。于是,该检察院向省血液中心发出检察建议,帮忙堵住报销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