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中院18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杰辉受贿一案。
检方指控:2001年至2017年,被告人张杰辉利用担任辽宁省鞍山市长、鞍山市委书记、河北省副省长及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亿元。
张杰辉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