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黄颖 张艺芬
海都讯 近日,长乐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孙某、赵某等21人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经营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窝藏罪等罪名向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悉,该案在当地影响广泛、涉案金额高,是一起典型的涉黑涉恶案件。该案也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长乐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福州首例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领域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检方介绍,2015年12月起,孙某、赵某等人先后注册多家公司,陆续网罗社会闲散人员和负案在逃人员,未经批准擅自以公司为幌子非法发放高利贷款牟取暴利,并在放贷讨债过程中大肆实施违法犯罪,侵犯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财产权利,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