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黄颖 张艺芬
海都讯 近日,长乐检察院依法对长乐区首占镇某村党总支原书记高某俤、村民委员会原主任黄某光以涉嫌贪污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受贿罪向长乐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查,高某俤伙同黄某光等村干部经事先商量,利用协助政府发放土地安置补偿款的职务便利,分别于2011年6月、8月,通过虚列不符合村民代表大会所确定的发放条件的人员姓名,以冒领的方式共同从中骗取征地安置补偿38.687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