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恭璋 包华
海都讯 日前,福州市被国家三个部委评选为“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根据计划,年底前,福州将完成城区107条内河的综合整治。海都记者最新获悉,福州市正在编制《福州市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方案指出,下一阶段将围绕城市污水管网修复改造、城市建城区污水预处理设施建设、城乡垃圾收集转运、城中村旧屋区改造等四个方面开展。
本月又有14条内河完成整治
福州城区内河整治,本月目前已完工14条,分别是解放溪、大庆河、树兜河、桂后溪、凤坂一支河、福兴河、登云溪、化工河、连潘河、洋洽河、横江渡河、阳岐河、白湖亭河和螺城河。这意味着,福州城区只剩下11条内河未完工。
与此同时,城区49条支流的整治也已经启动,其中11条位于晋安、鼓楼和台江,38条位于仓山区,有部分已经完工。
根据《福州市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下一阶段,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的总体目标为:
今年底前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完成并纳入正常管养,城市雨污管网排查工作全部完成,修复工作完成1100公里;
2019年底前可能影响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的其他同流域河道整治全部完成也纳入正常管养,所有PPP项目竣工验收转入运营期;
2020年底前城市雨污水管网修复工作基本完成。
年底全面清查所有入河排水口
方案提出,年底前全面查清所有存量入河(湖)排水口、排污口数量、规模、位置、设置单位等,并逐一登记建档、挂牌。新建排水口、排污口要严格审批,建立“一口一档”入河排水口、排污口档案台账。
根据排查结果,分类整治入河排污口,对合流排水口进行末端截流,对未经审批的排水口、排污口依法整改、封堵。对经审批同意的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口应每日监测;并在实施沿河截污后继续深入推进合流制排水口的溯源调查和分流改造工作;强化已经登记在册的排水口、排污口监测管理,确保晴天无污水溢流。同时,加强管网排查改造,强化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和工业企业和生产经营性单位污染控制。
方案提出,加快补齐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推动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以及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和破损修复。全面推进城中村改造,老旧城区、城乡接合部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
河底淤泥“超标”立即启动清淤
方案要求,加强河道清淤疏浚,鼓励原则上采取干塘清淤方式,确保清淤效果。全面遏制内源污染溶出,并采取合理的生态措施加以控制。运营期间常态化开展清淤工作,由业主单位牵头,各PPP中标单位具体负责,监测河道淤泥并制定淤泥累积标准,发现淤泥累积超过标准线时应立即启动清淤及时消除内源污染。
在生态建设环节,方案提出,全力推进生态水系建设,新建河道着力营造自然弯曲的河岸线,保留自然深潭、浅滩,并打造藏得住水草、长得出鱼虾的生态驳岸。既有城市渠化河道逐步开展生态化改造,并保持较为稳定的水流,营造适合各类动植物生存的环境,逐步恢复和增强河湖水系自净能力。
双河(湖)长制负责内河管养
方案提出,落实双河(湖)长制,政府各级河长每月应至少巡河一次,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每条河道河长应安排至少一位专管员每天巡查一次,并形成巡查记录。专管员发现问题后24小时内应当经河长办汇总报河长知晓。河长应及时组织相关的管理单位督促整改,开展查处,并落实整改情况。
各项目公司的企业河长和河道维护人员应有明显标识。各企业河长应当组织每日上、下午至少各巡河一次,并形成河道巡检记录,汇总发现问题,记录处置情况。
日常管理过程中,政府河长和企业河长应当紧密联动,各项目公司日常发现各类破坏内河的违法行为应当场劝阻、制止劝阻或制止无效的应立即采取措施或上报政府河长和执法部门解决。
方案还提出,年底前建成黑臭水体水质在线监测系统,2019年底前全流域建成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在线监测每天4次,随机抽样监测每月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