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社会
3上一版  下一版4
 
走路玩手机 小伙深夜跌入内河
永安一法律工作者 因伪造证据被拘5日
检查车辆线路车上备灭火器
空置板房起火吓坏过路司机
警方:家庭纠纷引发撕打
急打方向盘 莆田一公交险撞电动车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11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永安一法律工作者 因伪造证据被拘5日

N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谢程平

海都讯 在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中,一名法律工作者向法院提供伪造的证据等,妨害了原审民事诉讼。近日,永安法院对该名法律工作者郑艺某处以司法拘留5日、罚款3万元的处罚。据悉,该案系永安法院首例针对法律工作者因妨害民事诉讼而采取强制措施的案件。

据介绍,被拘留人郑艺某系三明永安市法律服务中心一名法律工作者。2016年,永安法院在审理郑贵某诉席某专、杨某华、郭某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中,郑艺某接受永安市法律服务中心的指派作为郑贵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

案件生效后,席某专不断向上级法院及司法行政部门申诉。三明中院复查后,查明郑艺某在原审案件审理中向永安法院提供伪造的郑贵某的租赁合同以及永安市某社区居委会出具的错误证明,妨害了原审民事诉讼,遂指令永安法院再审。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