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养东 通讯员 方芳 朱国忠
海都讯 去年“双十一”前夕,京东商城推出“双十一预告活动”,仙游一家电子商务公司也参与了该活动。但商家在后台数据导入时,误将原拟每串卖200多元的小叶紫檀手串,标为每串2元。商家发现后紧急删除活动信息,可是已经有一位顾客下单了200串。商家未发货,恳求对方作退货处理,但对方不答应。仙游法院近日做出判决:该交易行为有悖于等价有偿原则,显失公平,撤销该网络购物合同。
公司标错价5万元货款变290元
记者了解到,仙游这家公司在京东商城注册了专卖店,经营各类名贵木质商品。2017年11月,京东商城推出“双十一预告活动”,需要参与的公司将数百种商品信息制作成表格提交,其间由于该公司工作人员后台数据导入时,将应标记为每串200多元的小叶紫檀手串,错标为2元,该错误价格于2017年11月10日24点时自动生效,京东平台价格预警系统没有及时下架该商品。
时值深夜,该公司没有值班人员,次日7点多才发现,之后立即手动删除该商品活动信息,但天津的王先生已经下了200串订单,享优惠后实际支付货款290元。因为原本价值5万多元的货款变成290元,该公司没有按约定发货,并与王先生联系,说明前后缘由,希望能退货或补差价处理。
但王先生不愿意,今年初向天津滨海新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该公司履行网络购物合同。该公司亦于今年5月10日向仙游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合同。5月14日,滨海新区法院裁定其受理的上述案件中止诉讼。
显失公平的合同可以申请撤销
仙游法院法官介绍,本案纠纷实质上为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从涉案公司提供的其对该款手串的历史销售价格记录,以及该款商品通过“京东秒杀”专区最低售价均为200元以上等证据,结合考虑小叶紫檀(即檀香紫檀)木材的原料成本、生产成本,以及网络上公布的同类手串在京东价格最低亦为百元以上等情况,据此认为该交易行为有悖于等价有偿原则,显失公平。
法院介绍,《合同法》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受损害方可以申请撤销,在公司提出诉求的情况下,双方签订的该网络购物合同应予撤销。同时,因为该公司过错在先,法院驳回了该公司要求王先生承担诉讼费用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40元由该公司承担。
记者了解到,一审后王先生未提起上诉,该判决已经生效。
福建邹鲁律师事务所的王洪辉律师介绍,一般来说,商家将商品标好价,并挂在网上,即说明商家已经认可了这个出售的价格,而消费者在网上下订单,并支付货款,双方即达成了买卖合同。除非该合同是因重大误解订立的,或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否则任何一方都不能反悔。而“标错价”是否构成显失公平,还要进行个案分析,防止其成为一些商家炒作的工具,妨害交易安全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