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袁丽群
海都讯 日前,我省下发关于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十条措施的通知,加快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建设美丽、文明、善治、殷实乡村。
要像乡村、是乡村
措施要求,坚持“五个留住”,落实“多规合一”,提升乡村建设规划水平。振兴后的乡村要“像乡村”“是乡村”,使自然景观、生态环境、历史建筑、文物遗迹、民族民俗等得到有效保护,充分体现乡村独特风貌。
坚持留住“白”,坚决守住“三区四线”(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绿、蓝、紫、黄线),多保留功能性“空地”、公共空间和生态空间;要坚持留住“绿”,充分保护山体、林木、河流、湿地等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资源,不搞“削山工程”“砍树工程”“填湖工程”“截流工程”,保留和扩大自然生态空间;坚持留住“旧”,保护古街、古宅、古树、古道、古井等,实现聚落保存、古物重生,留住和唤起人们的乡愁;坚持留住“文”,坚决把八闽大地悠久的农耕文化留下来,加强农村历史建筑和文化遗产的保护、修复、开发、利用,延续历史文脉,保存文化基因,不搞“拆真古迹、建假古董”;坚持留住“魂”,充分体现村庄固有风貌、特色、肌理、样式,展示独特的乡村精神气质,保护好不同乡村的独特味道。
实施农村厕所革命
建设美丽宜居村庄,还要实施农村厕所革命,2018-2020年新建改造1200座乡镇公厕、3000座以上农村公厕。到2020年完成37.5万户农村户厕改造,到2022年农村户厕改造覆盖率达98%。
同时,2018年基本实现全省乡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到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常态化治理机制更加完善,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实施农村污水治理行动,2019年底,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