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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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标语有误 眼尖市民纠错
位于福州建新镇,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标语;接反映后,已撤换
表述有误的宣传标语栏,现已撤换

N海都记者 陈海容/文 马俊杰/图

海都讯 一位眼尖的福州市民,昨向海都报反映,在仓山区建新镇金山大道融信第一城附近的一处宣传栏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标语出现了错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与公民层面的价值目标表述有误,读着十分别扭。”

海都记者在金山大道靠近花溪北路路口处看到,这处宣传栏近10米长,约2米高,位置十分显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分为三行,第一行是“爱国、敬业”等,顺序有误。还有,该标语将“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标注为“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而将“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标注为“公民”层面的价值准则,也是明显有误。

市民刘先生说,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很熟悉,前晚经过时,就发现此处宣传栏的表述是错误的。海都记者核实,正确的表述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

该宣传栏底下落款的是“中共建新镇委员会建新镇人民政府(宣)”。随后,记者将情况反映给仓山区人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王先生。对于出现的错误,其称,已通知工作人员把宣传标语撤掉,并换上正确的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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