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养东
海都讯 日前,在福州新店镇西园佳园十字路口,一辆小车竟然开着远光灯逆行,好心司机提醒后,他还疯狂别车、下车打人等,视频在网上引热议。25日,新店派出所传唤肇事车主,昨日民警对其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8天、罚款200元,违法使用远光灯罚款100元、记1分,逆行罚款100元、记3分。
11月23日下午5点58分,福州吴先生开车从三环辅道行至西园路与玄南岭路十字路口时,一辆黑色别克轿车从罗汉山地铁站由西往东方向行驶,不仅开着远光灯,还逆向行驶,吴先生与这辆车正面相遇,险些撞上。吴先生很纳闷,他下车告诉车主逆行了,对方便开始掉头。
吴先生没想到的是,对方掉头后,突然开始快速倒车,径直朝吴先生车头逼近,吴先生确认后方无车后立刻挂倒挡避让。见对方没有要停下的意思,吴先生本想绕道离开,不料,对方步步紧逼,直接把车子横在马路中央,将吴先生逼停。
这时,一名中年男子从车上下来,一把按住了吴先生的车门。吴先生摇下车窗想和对方理论,没说两句,这名中年男子突然朝吴先生头上猛挥了两拳。他还不停用福州话喊“你叫人来我也不怕”“砸死你信不信”。吴先生随后报警,男子连忙开车离去。
当晚接警后,晋安公安分局新店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据介绍,肇事男子郑某国见吴先生拍照、电话举报其违章后,故意开启远光灯照射报警人,并在逆行车道上掉头、倒车、别车,逼停车辆,且挥拳殴打报警人的左侧脸部。
民警根据吴先生提供的信息,立即调查相关车辆信息、调取周边监控及行车记录仪视频以固定证据。11月25日,新店派出所传唤违法嫌疑人郑某国到所调查,郑某国对涉嫌殴打他人且交通违章逆行等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郑某国因殴打他人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8天并处罚款200元。同时,晋安交警大队对其使用远光灯的交通违法行为罚款100元、记1分,对逆行罚款100元、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