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林 养东 陈海容
海都讯 日前,福州的周女士向海都报反映,她从香港尖沙咀莎莎店买回的卸妆水,打开瓶盖竟发现一只虫卵,跟店方协调后,对方只肯退款。不过,昨日,香港尖沙咀莎莎店回应称,店内销售的贝德玛卸妆水是进口的正品,瓶口无客人所发照片显示的透明塑料膜,怀疑该产品不是从该店购买的。
消费者:上月从香港带回福州
周女士称,上个月,她与朋友去香港旅游,在尖沙咀莎莎店购买护手霜、面膜、卸妆水等化妆品并带回福州。两天前,她打开其中一瓶卸妆水时,被吓得不轻,瓶口处竟然有一只虫卵,周围还裹着网状物,十分恶心。“这是号称进口的贝德玛正品,里面却养着一条虫子。”周女士说。
随后,周女士发微博吐槽此事。很快,香港莎莎店官方微博联系她,称,“很重视会立即调查及跟进。”记者看到,该瓶卸妆水外观正常,可打开盖子后,瓶口处有一只虫卵。此外,记者也看到了周女士的购物小票。
周女士说,莎莎店之后回复她,可根据支付小票退款处理,但要她删除微博。对此,周女士认为,她买这瓶卸妆水花了人民币90多元,商家要赔偿她500元。
店方:愿按提供的购物小票退款
昨日,记者联系上香港尖沙咀莎莎店。工作人员介绍,根据记录,莎莎出售的该产品是进口的正品,瓶口并无周女士所发照片显示的透明塑料膜,且从未遇过类似事件,而产品已售出一个月,虫卵在被困一个月后形态仍然饱满,因此推断,此产品并非于莎莎出售。不过,虽然未能证实此产品购自本公司,仍愿意按客人所提供的购物小票,进行产品退款。
福建省元一律师事务所佘雷律师认为,周女士是在香港购买的化妆品,若是情况属实,可向香港消费者委员会进行投诉,也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不过,化妆品被司法解释纳入参照食品处理可视为食品药品领域,若有证据证明商家售出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则可对商家进行惩罚性赔偿,按照商品价格的10倍赔偿,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则按1000元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