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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比上涨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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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12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月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
同比上涨1.5%

N海都记者 石磊磊 通讯员 孔令军 郑明坤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获悉,11月份,福建省CPI总水平同比上涨1.5%,涨幅比上月回落0.5个百分点。当月,福建省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环比上涨0.1%,涨幅比上月回落0.4个百分点;同比上涨3.6%,涨幅比上月回落0.5个百分点。

据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方面介绍,福建省CPI总水平同比上涨1.5%,其中:城市上涨1.4%,农村上涨1.8%;消费品价格上涨1.7%,服务价格上涨1.2%。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全部上涨:食品烟酒类、衣着类、居住类、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交通和通信类、教育文化和娱乐类、医疗保健类、其他用品和服务类分别上涨2.0%、0.1%、1.3%、0.3%、1.7%、1.7%、1.9%和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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