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徐丰
海都讯 砂石露天堆放,既没有设置严密的围挡,也没有采取有效的覆盖防尘措施,沙尘随风乱飘,给周围的环境带来明显不利影响,也侵害了周围群众的健康。日前,闽清县一货物转运站点就因为自己的这种违法行为,遭到了环保执法查处,被处以3万元罚款,同时被责令整改。
9月11日,福州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前往位于闽清县××国道附近的砂石转运点进行检查,经查该转运点由闽清县××货物转运站经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转运点现场堆放有大量透辉石和砂,砂石均露天堆放,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也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当事人闽清县××货物转运站负责人现场承认,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也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违法事实。
环保人员认定,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规定。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二)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的规定予以处罚。最终,对闽清县××货物转运站的违法行为,福州市环境保护局依法处以3万元整的罚款,并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