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政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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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池大头菜 牵出一部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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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一池大头菜 牵出一部大法
31年前,福建率先出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地方法规;从1997年到今年,消费年主题的变化充分展示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1987年2月,省消委会会同有关部门查处

化粪池腌制大头菜事件     (资料图)
1999年3月13日,福州五一广场,96315咨询

服务台现场接受消费者投诉     (资料图)

N海都记者 朱美芳 黄孔瑜

海都讯 31年前,借由福州的一颗大头菜,福建率先出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地方法规,也促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的出台!20年后,经过大修的新《消法》让厦门吴女士刷新了我省退一赔三的最高金额。

从1997年“讲诚信,反欺诈”到今年“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前后22年消费年主题的变化充分展示了社会经济的变迁,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发展。

粪坑腌制大头菜 事件震惊全国

1987年2月,福州曝出一事件:福州市城门乡樟岚村村民居然用粪坑腌制大头菜!

当年的2月28日这一天,省消协接到举报后,联系相关人员来到了樟岚村,看到田地里有农民将原来公社用来收集肥料的化粪池用于腌制大头菜,一排大概有七八个池子,两排连在一起,一掀开盖,池子里卫生纸也有,粪便也有,蛆还在里面。媒体一报道,福州大头菜事件成了震惊全国的大新闻。然而令人尴尬的是,面对如此恶性事件,却因为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只能对违法者处以2000元罚款,消费者还无法向生产者索赔。

在这个背景下,省人大随即委托省消委会组织了14人的《福建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起草班子,对条例做了多次修改。1987年9月4日,中国首个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地方法规——《福建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率先颁布后,反响强烈,其他省份借鉴我省法规后都先后制定了保护消费者权益条例。1993年10月31日,《消法》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予以公布,一个维权的宝典终于交到了广大消费者手中。

买到事故车 获赔321万刷新纪录

《消法》走过了20年后,迎来一次大修,2014年新《消法》施行。

新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厦门的吴女士则刷新了我省“退一赔三”的最高金额。

2017年,厦门的吴女士购买一辆价格为107万元的玛莎拉蒂汽车。车辆交付后,细心的吴女士陆续发现该车存在四个轮胎生产年份不一致、保险杠部位的车漆有异常等问题。后调查得知,该车已有出险记录。

吴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一赔三。后经法院查明,该车在出售之前的新车例行检测时不慎碰撞墙体,更换了若干零配件,保险公司还进行了理赔。之后,湖里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撤销双方签订的汽车销售合同,车行赔偿给吴女士相当于三倍购车款的赔偿金3210000元。后被告提起上诉,厦门市中级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

法律人士称,大多数退一赔三的诉求都得到了法院的支持,这些普通消费者成功的维权经历也在倒逼商家更加诚信经营,创造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

端口前移消费维权仍任重道远

无论是《消法》的从无到有,还是各地退一赔三额度的不断刷新,30年来,普通消费者所希望的仍然是一个令人更加放心的消费环境,这其中除了消协的工作,还有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努力。

但现实仍有骨感的一面。正如一位法律人士所说,从各地不断涌现的专业打假人和每年一度央视3·15晚会的一长串黑名单可以看出消费者的维权仍然任重道远。

近十几年来,全省各地的消协都主抓消费投诉的处理,但在新的消费语境和传播方式下,接地气消费教育及比较试验等消费指导工作更为重要,在互联网+的新消费模式下,消协工作端口前移是必然的趋势。近几年,省消委会在内的各地消协从各地受众群体的特点出发,举办了多场金融消费教育、防电信网络欺诈等消费教育等活动,深入高校、社区,活动内容贴近民生,形式多样,收到了良好的成效,与此同时,相关的视频通过消协公众号、消协官网第一时间传播出去。

互联网+时代对消费教育的渠道提出了新的要求。尤其是消费能力较强、消费欲望较旺盛的年轻群体,他们有着接受消费教育的旺盛需求,但他们的生活习惯、接受信息的渠道,与传统的消费教育方式不兼容。这就要求消费者组织改变传统的消费教育方式,符合移动互联时代的信息传播要求,用更有效的方式去影响消费者,让消费者能通过更方便、快捷的途径接受消费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