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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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12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男子捡包后竟索要两千“邮寄费”

N海都记者 吴臻 徐丰 肖春道

海都讯 日前,武汉的张先生到福州出差,在仓山金桔路一家理发店门口的座椅上稍作休息时,不慎把价值5000余元的普拉达手提包落在椅子上,包内有3000多元现金和各种银行卡等。

第二天中午,张先生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称捡到了张先生的手提包,但包内没有现金,若给2000元邮寄费用,便把包寄还。随后,张先生通过微信红包,转了500元给对方,可对方还是坚持要2000元,不给就把包丢了。

随后,张先生怒而报警。经调查,捡包的男子陈某,今年36岁,福州人。经过警方的多次劝导,陈某才分多次将手提包、现金、证件等归还张先生。

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的佘雷律师认为,如果拾到遗失物者以拾到的物品为借口,强制要求失主给予补偿,则有敲诈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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