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朱美芳
海都讯 日前,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多起互联网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涉及导向错误、贬低竞争对手、医疗互联网违法广告等问题。
漳州新华都虚构国家领导点赞
漳州新华都百货公司延安广场店为开展店庆活动,将模仿手机微信朋友圈界面的宣传板放于商场电梯口处。
宣传板虚构国家领导人和众明星的点赞内容,还粘贴含有“自拍照片上传到朋友圈进行转发集赞,集满33个赞可至客服中心领取凉托一双”等内容。
芗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万元。
通信公司广告贬低其他经营者
移动莆田分公司委托多家网络媒体在各自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软文广告,其内容含有“你还在为高资费的DX宽带而肉疼吗”“这DX宽带也是贵得不要不要的”等贬低电信宽带的内容,遭到对方投诉。
原莆田市工商局日前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35000元。
丰泽东大医疗美容门诊部被罚
泉州丰泽东大医疗美容门诊部在其经营场所三楼皮肤科墙体液晶屏上,发布“雷素龙主任,国内最早肌肤临床监测治疗医师之一”等宣传内容,在其官网上发布关于雷素龙的相关介绍,内容含有“雷素龙:东大美肤专家;国际复杂性皮肤美容管理专家;亚洲激光抗衰老美肤技术先行者;国内最早肌肤临床监测治疗医师之一”等字样。
经查,上述广告中涉及的雷素龙为该门诊部的美容师,不具备医师资质。原泉州市工商局丰泽分局日前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