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朱美芳
海都讯 日前,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第二批互联网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涉及食品问题、假冒驰名商标问题以及损害国家尊严等问题。
福建番茄科技有限公司以其名义注册微信公众号“舌尖上的泉州”,并在该公众号发布了“一人30吃澳洲牛排+虎头虾!泉州这家省钱西餐,带100块来就是土豪”、“1口汤=10支玻尿酸!泉州这家猪肚鸡美容餐厅,贾玲吃成林志玲”、“一秒从四川穿越到泰国,朋友圈平均按赞100+”等标题的四篇软文广告。
当事人为了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虚构上述广告数据及内容,误导消费者,违反了广告法规定。泉州市工商局日前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没收违法所得7300元,并处罚款25550元。
福建清铧茶业股份有限公司将含有损害国家尊严或者利益的问题地图图样,使用在其所生产销售的“传成老树白茶9018鸡年纪念版”茶叶的包装及官网宣传上,依据广告法相关规定,当事人被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被处罚款30万元。
长乐航城帅丰集成橱柜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广告宣传,违反了商标法的规定,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在长乐区地域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00903元。
福建基弘实业有限公司为了宣传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广告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宣传,违反广告法规定。安溪县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并处罚款7500元,没收视龙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广告费4500元、并处罚款7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