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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发帖反映,江苏淮安金湖县黎城卫生院发生了一起口服过期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事件。1月9日下午,记者从金湖县委宣传部获悉,目前已查明,从2018年12月11日到今年1月7日,近一个月内,有145名婴幼儿服用了同一批次过期疫苗。
有金湖当地家长告诉记者,“疫苗过期”系一位在医院工作的家长今年1月7日带孩子接种时偶然发现的。
过期脊灰疫苗批号为201612158,生产企业是北京北生研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有效期至2018年12月11日。但直到该批疫苗有效期满后近一个月,也就是2019年1月7日,仍有儿童在服用该批次脊灰疫苗。
脊灰疫苗预防脊髓灰质炎,俗称“小儿麻痹症”。根据国家卫健委要求,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实施新的脊灰疫苗免疫策略:每个儿童要接种4次——二月龄接种一剂脊灰灭活疫苗(IPV);三月龄、四月龄、四周岁各接种一剂二价脊灰减毒活疫苗(bOPV)。
有家长称,已有儿童出现呕吐、嗜睡等不良反应。其中一位家长称,孩子2018年12月17日服用该过期疫苗后,呕吐症状持续至今。
1月9日,金湖县政府通报,事件发生后,县委、县政府立即启动重大事件应急机制,开展调查处置。县市监局立即对涉事批次疫苗全部封存,详细核查疫苗采购及使用情况,从源头上保证过期疫苗不再使用;彻底弄清口服过期疫苗儿童底数,以便及时开展医学观察。对黎城卫生院、县疾控中心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暂停工作,全面配合调查,并将根据调查结果予以严肃追责,绝不姑息,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根本利益。
目前,金湖县卫计委已下发通知,免去刘志兵金湖县黎城卫生院副院长职务,免去杨万琴金湖县疾控中心副主任职务,免去韩伟金湖县疾控中心疾控一科副科长(主持工作)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