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Y01版:要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今开幕
十二届省政协常委会 第七次会议召开
海都3种方式邀您参与省两会
政协第十二届福建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 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2019年1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 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N海都记者 袁丽群

海都讯 昨日,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因机构改革和工作需要,免去张立先的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职务;任命陈元邦为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免去其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冯潮华的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任命郑国华为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免去其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职务;免去孔繁圣的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因工作需要,免去冯新婷的福建省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黄从珍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林伟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陈蔚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因工作需要,任命叶燕培为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免去其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免去徐建波的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职务;批准任命张时贵为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准免去其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批准任命陈瑜为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免去其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批准任命许志鹏为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免去其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因任职年龄原因,批准免去于南生的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3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