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养东 通讯员 黄盈熹 李晓娟
海都讯 去年2月,莆田67岁老宋在澡堂泡澡时,被翻倒的烧水箱烫成九级伤残,他认为是烧水箱无故翻倒所致,澡堂则认为是当事人身体不舒服拉倒烧水箱所致,但双方均无直接证据证实事发经过。近日,莆田城厢法院审理认为,伤者昏迷后拉倒水箱是致其受伤的主要原因,澡堂提供的服务存在瑕疵系次要原因,酌情认定由当事人、澡堂分别承担60%和40%的责任。
去年2月5日下午,老宋到莆田一澡堂洗澡,取开水时,烧水箱翻倒造成他下肢大面积烫伤,倒地时已处于昏迷状态。澡堂工作人员拨打120将其送医急救。老宋先后住院治疗42天,花费医疗费9万多元,澡堂垫付医疗费4万元。
老宋说,他受伤是澡堂的烧水箱无故翻倒所致,澡堂则认为是他身体不舒服自己拉倒的。然而,双方均无直接证据证实事件的发生经过。
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确定老宋是被翻倒的烧水箱开水烫伤的,倒地时已处于昏迷状态,而澡堂放置的烧水箱较大、较重,且设有底座,无外力作用无故翻倒的可能性较低,且人被高温开水烫伤的正常应激反应是躲避,而老宋下肢正面、背面均被大面积烫伤,应是下肢浸泡在开水中所致,可见其事发时已丧失躲避能力,被开水瞬间烫伤导致昏迷的可能性也较低,故澡堂主张老宋导致烧水箱翻倒具有高度可能性。
法官说,该澡堂在其经营场所放置烧水箱存在一定危险性,未对其加固至足以规避危险的程度,且其提供的照片不足以证实其在事发前即已尽到合理的说明及警示义务,故其对老宋的受伤亦存在过错。
法院认为,老宋昏迷后拉倒水箱是致其受伤的主要原因,澡堂提供的服务存在瑕疵系次要原因,酌情认定由老宋、澡堂分别承担60%和40%的责任,扣除其已支付的4万元后,澡堂还应支付的赔偿款为25116.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