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张芬 实习生 陈想
海都讯 近日,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福建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今后一段时期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适龄幼儿入园率达98%左右;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其中公办性质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50%左右;各级示范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扩大到40%。围绕总体目标落实,《实施意见》还相应提出了多项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
家庭困难幼儿给予政府助学金
在公办园发展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大力加强公办园建设,省委省政府每年扶持各地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园,鼓励支持各地多渠道自筹资金建设公办园,改善办园结构;各地政府应将幼儿园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预留符合规定要求的幼儿园建设用地;落实城镇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明确配建幼儿园的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和位置等规划条件;鼓励企事业单位、高校、乡镇(街道)、村集体等盘活国有和集体资产举办普惠性幼儿园。
《实施意见》在加强弱势群体学前教育上提出新举措,明确要求各地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的原则,建立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研制乡村小规模学校附设园(班)保教管理工作基本要求;对学前教育残疾幼儿实施免费教育,家庭困难幼儿给予政府助学金。
定向培养“本土化”幼儿教师
《实施意见》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有新规定,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的首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鼓励师范院校开设学前教育专业,定向培养“本土化”幼儿教师;公办园编外聘用教师实施人员总额管理,工资参照在编教师水平核定。
为了提升保育教育质量,《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教研部门探索组建高校、研究机构和教研员的教研联盟,推进信息技术与幼儿园管理、研训工作深度融合;省级修订《示范性幼儿园评定标准和评估认定办法》,建立后续跟踪、动态管理机制;规范幼儿园准入管理,建立和完善幼儿园年检制度和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