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教育局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作业管理与改革的意见》,明确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要求家长代为批改作业,不将家长的签字作为评判学生完成作业的依据,并严控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每天不超过60分钟。
意见明确,作业应当堂布置,不能只通过短信、QQ、微信等媒介布置作业,需书写的家庭作业不得要求学生在电子设备上完成。不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给家长布置作业。不将各种练习册、复习资料不加选择地作为作业使用。
(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