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杨玉蕊
海都讯 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省教育厅已下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的通知》,要求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在前期摸底调查基础上,组织开展面向中小学的App进校园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杜绝有害App侵蚀校园。
学校引入App,需报主管教育部门审查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凡进必审”“谁选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双审核”责任制,引入App的学校(单位)首先要把好选用关,应组织相关学科教师及专家对App信息服务内容及链接、应用功能和App软件提供商(者)信用情况等严格把关,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推荐学生使用,确保进入校园的学习类App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求,体现素质教育导向。未经学校选用申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教师不得推荐学生使用。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中小学校,本着按需原则合理使用教育教学软件,日常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教学软件。教师通过App布置的课外练习与其他书面作业,应统筹安排,严格控制学生课外电子作业和书面作业总量。
入校App内,不得有网游、商业广告
通知要求,学校要成立信息化融合应用工作小组,为师生使用App提供支持,指导学生合理使用App开展个性化学习、精准学习,减负增效。同时,建立信息安全保护机制、信息内容审核管理机制,防止学生个人信息泄露或不法人员利用App发布违法违规信息内容。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健全日常监管制度,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将学校引入或推荐学生使用App情况纳入开学初检查、教育督导范围,一经发现与审核备案情况不符,或存在包含色情暴力、网络游戏、商业广告、公布学生考试成绩排名等内容及链接的App,要立即责令停止使用,并督促整改。
学校采购、引入的学习类App应免费提供学生使用,不得由学生支付相关费用。学校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从中谋利。对违规引入或推荐App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