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如他,这么多年的调解路,老陈从初学者,成为一方老百姓口中的“公亲”“山间的和平使者”,也成了许多当事者可亲的朋友,因他常在工作之外,为纠纷的当事者尽着一份本不属于他的责任。
10年前,高龙村一对76岁的老人闹离婚,纠纷调解落在老陈身上。“他们的木房子在村道边,阿婆住二楼,阿伯用斧子把木楼梯给卸了,不让她下来。”赶到村里的老陈修复木梯帮助阿婆下楼。这对50多岁才再婚的老夫妻,女的不想离,男的却换着方法赶她走。
“她嫁来时带大了继子女,现在老了,老伴觉得她是个负担,撵她回前夫家里去。老来无依无靠让她伤透了心。”老陈说,协调工作因为男方的坚持,阻力重重,法院的二审判决听取了老陈的意见,以不可离婚收尾。
因着调解的工作,老陈见过世间百般不近人情的事,他知道阿婆的困难,远不只是一纸法院判决能够解决的。阿婆生病了,他帮着办理手续领取补助,老伴离世了,帮着召集子女协商养老费。老陈默默帮了9年,阿婆每次到镇上,都特地到所里感谢他,直到去年离世。
他对阿婆的帮扶,只是他频频伸出援手的一个侧影。他说:“许多人,太难了,我就想成为他们生活的拐杖。”
老陈的一生,有两个渴求。
一个是知识。2008年,60岁的他考入华侨大学,成为首届法律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是全校年龄最大的学生。清早,他便骑着摩托车从永春去上学,24门功课,23门优、1门良。老陈每天都在学习法律,《民法总则》刚施行时,69岁的他硬是将每一个条文啃下来。另一个,是尽力抵达每一位需要他的人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