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医疗资源布局,让患者就近看好病、少受奔波之苦,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日印发《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实施方案》,加快提升区域医疗服务保障能力。
方案提出,到2020年,根据需要,设置相应专科的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成以国家医学中心为引领,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为骨干的国家、省、地市、县四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方案还明确了各专业类别的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目标:2019年,完成神经、呼吸和创伤专业类别的国家医学中心和儿科、心血管、肿瘤、神经、呼吸和创伤专业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2020年,完成妇产、骨科、传染病、口腔、精神专业类别的国家医学中心和妇产、骨科、传染病、老年医学、口腔、精神专业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 (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