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恭璋 赵杨
海都讯 17日,省委副书记、福州市委书记王宁主持召开全市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排查视频会议,要求全力消除建筑工程安全和质量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当日,福州出台开展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摸排自建民房、在建工程和市政设施安全隐患,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治、消除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严肃问责失职失责责任人
王宁指出,2月16日仓山区盖山镇发生村民自建房倒塌事件,造成较严重人员伤亡,令人心痛,教训惨痛,暴露出我市建筑工程领域特别是农民自建房还存在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工作还有漏洞,给我们再次敲响了警钟。
王宁强调,要突出重点、不留死角,迅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首先要在全市范围内重点对四层以上、多次加盖、已经出租的农民自建房,对年久失修的老旧房屋,对建在池塘边、水边、河边等地质条件较差的房子,开展拉网式排查;要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查勘检测,出具结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采取停用、加固、拆除等果断措施,坚决彻底进行整治,并纳入连片旧屋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以及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实施改造。
王宁强调,要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坚决堵塞漏洞,严防重大事故发生,各地要加大违建整治力度,防止产生新的“两违”建筑,有力有效解决“两违”存量问题;加强房屋建造全过程监管和技术服务、指导,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建立动态巡查管理台账,加强对出租屋的管理整治;坚持疏堵结合,完善群众自建房、房屋改造审批机制;同时要坚持关口前移,加强地铁、交通、建筑施工等领域安全监管。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筑牢各领域安全监管防线;对失职失责,造成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的,要迅速查明事件原因,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C级以上危房禁止出租
方案提出,要对全市自建民房进行拉网式检查,发现房屋出现明显倾斜、裂损、擅自加层、出租牟利、改变使用功能等情况要进行建档立册,做到“一楼一档”。各县(市)区要成立危房鉴定机构,对排查出疑似危房的自建农房,由房屋所在地的属地政府提出申请,聘请有资质的检测鉴定机构开展鉴定。鉴定机构论证定性,提出处理建议。
按照方案,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或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经鉴定危险性为D级的,人员必须组织撤离,建筑予以拆除,属一户一宅的优先纳入当地危房改造计划。经鉴定危险性为C级、构成局部危险或者经鉴定危险性为B级存在危险点的,要加固结构,消除隐患。经鉴定为C级以上危房的,严格禁止出租。
另外,经查出核实为“四无”自建房的,相关责任部门应组织对房屋结构进行重点检查,对隐患较大的进行危房鉴定,根据危房鉴定情况分类进行处置。经核实为“三合一”场所或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四无”自建民房、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应及时予以劝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采取强制措施搬离居住人员。
隐患未消除前不得施工
同时,在建工程和市政设施安全大检查时间为即日起至3月底。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市政、水利、交通、地铁等在建工程,行业主管部门应责令参建方采取措施,立即消除隐患,隐患未消除前不得继续施工。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已建成使用的桥梁、隧道、涵洞等大型市政设施,由相关产权单位聘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结构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补强加固、降低使用频率、加强监测等措施,确保安全。
重点排查整治六类自建民房
根据福州市出台的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自建民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时间为即日起至6月底,重点整治六类对象,分别为:
1.已建成但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属地政府或者有关部门鉴定的危房;
2.无正式审批、无设计图纸、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的“四无”自建房(含厂房);
3.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
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民房;
5.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民房;
6.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