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欲当“护花使者”遭拒,男子马某某“仗义”帮忙殴打他人,致对方轻伤。近日,霞浦法院审结该起寻衅滋事案件,马某某获刑十个月。
2018年1月,同案人王某(未成年人,另案处理)在霞浦一家KTV楼下欲送其认识的女性朋友杨某某回家遭拒,杨某某随即叫另一名男子卓某某到场送其回家,王某因此心生不满,便持匕首殴打卓某某,朋友马某某和苏某炜、王某清(均另案处理)亦上前帮忙殴打卓某某。其中,王某持匕首刺伤卓某某背部,经鉴定,卓某某的伤情为轻伤一级。
案发后,马某某家属已赔偿卓某某25000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