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守信者一路畅通,环境保护领域信用建设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日前,福州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市委市政府“诚信福州”建设工作部署,以及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实施《福州市环境保护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实施方案》,对守信企业予以激励,对失信企业予以惩戒,促进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不断提高依法治企和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昨日,海都记者从福州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目前守信激励对象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中的“环保诚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有关人员。失信惩戒对象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中的“环保不良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有关人员。
守信企业:可享受资金补助 优先办业务
守信企业一共可享受7项激励措施。
其中全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可采取4项激励措施:
(1)优先安排环保专项资金或其他补助资金,支持开展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循环经济试点项目等;
(2)企业及其负责人优先参与各类环保评优评先;
(3)相应减少“随机抽查”和监督性监测频次;
(4)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激励性措施。
其他部门可采取3项联合激励措施:
(1)各行政管理部门在重大项目建设招标过程中应当优先选择。
(2)各行政管理部门在对“环保诚信企业”开展日常监管,办理审批手续时,适度减少日常监督检查,优先办理各项业务。
(3)各行政管理部门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对资金安排、技术支持、行业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对“环保诚信企业”给予适当优先安排。
失信企业: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禁止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失信企业将受多部门的联合惩戒,多达28项。
其中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应采取5项惩戒措施:
(1)列入环境保护重点监管对象,增加“随机抽查”和监督性监测频次,加强监督检查。
(2)不予安排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环保资金补助,不列为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循环经济试点项目和环保科技项目。
(3)取消环保部门组织的评优评先等资格,在其他部门组织的评优评先活动征求环保部门意见时出具否定性意见,并建议对环保不良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有关人员不予授予先进企业或个人的荣誉称号。
(4)责令其向社会公布改善环境行为的计划或承诺书。
(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惩戒性措施。
另外,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将环境保护领域的“环保不良企业”名单推送给市发改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文明办、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各单位根据职责实施23项联合惩戒措施。其中包括: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限制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禁止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限制参与财政投资公共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处罚违法企业责令停止生产机动车车型,没收机动车销售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等措施。
不良企业名单
2018年15家被评为环保不良企业名单
1.福清犇鸿牧业有限公司,2.福清市林青农牧发展有限公司,3.福建瑞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4.福州七七纸业有限公司,5.闽侯县宏兴农业专业合作社,6.福建省长乐市鹏宇纺织器材有限公司,7.闽侯县恒顺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8.福建省闽清玛钢配件厂,9.福州市邑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长乐佳诚食品有限公司,11.福州永福畜牧有限公司,12.福建省长乐市制氧厂,13.福州福善风动设备有限公司,14.福建省长乐市金林恩印染有限公司,15.福州创恩彩印有限公司。
诚信与良好企业名单
2018年9家被评为环保诚信企业名单
1.福建天辰耀隆新材料有限公司,2.永丰余纸业(福州)有限公司,3.国电福州发电有限公司,4.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电厂,5.东联纸业(福州)有限公司,6.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7.华能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福建省闽清双棱纸业有限公司,9.福清市金林福利纸品厂。
2018年14家被评为环保良好企业名单
1.福建皇冠纸业有限公司,2.福州福瑞包装有限公司,3.福建省恒兴纸业有限公司,4.长乐宝贵福利生态包装材料有限公司,5.闽侯县长祥纸业有限公司,6.福州榕川包装有限公司,7.福州宏浩包装有限公司,8.福州和特新能源有限公司,9.福清市金林纸品有限公司,10.福清市洪宽福利造纸厂,11.福州开发区山水纸制品有限公司,12.福建省福清友发实业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13.长乐巨中辉纸业有限公司,14.福建省连江县国兴纸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