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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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房款定金 遭中介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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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9年2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3万房款定金 遭中介挪用
房产交易已完成数月,“福建凤凰中科置业”却迟迟未将买方的3万定金交给卖方

N海都记者 林养东 陈海容

海都讯 房屋买卖早已结束,可中介“代管”的3万元房款定金,却迟迟不给卖方。遭遇此事的闽侯宋女士说,福建省凤凰中科置业公司甚至提出要“三年分期”,这让她无法接受。昨日,记者多次联系中科置业相关负责人未果,该公司工作人员称核实情况后回复。但截至昨晚9点发稿,记者仍未收到回复。

约定3天还定金,已拖了5个月

宋女士说,去年,她委托一家名为福建省凤凰中科置业公司的房产中介,出售她名下位于闽侯上街镇的一套房子。去年7月23日,通过中介公司,她与买方签订合同,双方约定房款总价为98.8万元。买方先交3万元定金,但先由中介公司代管。

记者看到,合同里明确约定,买方将银行贷款转给宋女士后,买方委托给中介公司的定金应该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宋女士。根据宋女士出示的转账信息,去年9月12日,买方将32.8万元首付转给她,9月30日将63万元银行贷款转给她。也就是说,中介公司应该在去年10月初就将3万元转给宋女士。

“总共就3万元,中介公司却一拖再拖。”宋女士说,她曾多次找中科置业,对方说公司现在没钱,提议可以先拿20%,剩下的按三年分期退还,会算该有的利息。宋女士不愿接受,因为她了解到,情况一样的还有其他人,都不知道这家公司能不能撑到三年。

记者多方联系中科置业未回复

昨日,记者多次联系福建省凤凰中科置业公司的肖姓负责人,但对方均未接电话,短信回复“稍后回电”。记者又联系了该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对方表示,会将情况反映给相关人员核实,再向记者反馈。可截至昨晚9时发稿,记者仍未接到对方回复。

去年11月,海都曾曝光该公司欠福州林先生5万元房款定金,也久拖不还。当时,肖姓负责人称,公司有一笔投资款没有及时回款,导致这一段时间交易的房子定金不能及时交付给卖方。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佘雷律师。佘律师表示,若房产中介公司私自挪用定金用于投资,其行为已经违反了中介服务合同的约定,违反了国家关于房产中介管理中不得截留、挪用客户资金的有关规定,作为买卖双方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要求中介公司立即退还定金,并赔偿有关损失。此外,买卖双方也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投诉,要求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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