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唐明亮 通讯员 李珊珊
海都讯莆田一女子胡某身患癌症,丈夫却不肯出医药费,胡某因此将丈夫告上法院,要求支付扶养费,但丈夫却以没有感情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还要求妻子退还彩礼。那么,两起诉讼该如何决断呢?近日,莆田涵江区法院成功调解该诉讼。
双方都是再婚感情不够和睦
胡某今年54岁,与佘某都是再婚。2017年8月,离了婚的佘某在朋友的介绍下,与胡某相识,两人于同年12月办理结婚登记。俩人再婚的原因主要是想晚年有一个依靠,但两人婚后感情并不和睦,平时经常因各种小摩擦吵架。
2018年5月,胡某因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发现自己身患乳腺癌、糖尿病等,便告知佘某,但佘某对其却不理不睬。无奈的她只好用自己的积蓄到医院进行手术。不料,术后还需进行化疗,高额的化疗费用她已无力支付。为了活下来,她将坐视不理的丈夫推上被告席,让其支付扶养费。佘某表示,因为两人无感情基础,自己不想出钱给妻子治病,并以婚后关系不好为由提出离婚诉讼,要求妻子返还当初给的彩礼,包括现金5万元、金项链一条、手表一块以及银行存款若干。
夫妻一方有困难另一方理应扶养
那么,两起诉讼该如何决断呢?经过莆田涵江区法院调解,双方协商达成了一致,双方自愿离婚,并由佘某支付部分扶养费给胡某,佘某自愿放弃向胡某要求返还彩礼的权利。
法官认为,依照现有法律规定,胡某与佘某两人属于合法的夫妻关系,胡某患病,缺乏生活来源,理应由有经济条件的丈夫提供扶养。因此,经过法院调解,丈夫佘某需向妻子胡某支付生活补助35000元,其中10000元于2019年1月10日前支付,剩余25000元于2019年6月10日前付清,平均每月还款数额不少于5000元且还款时间不得晚于当月10日,若任意一期逾期,则全部未支付款项自逾期之日按月利率2%计息,且胡某可就上述款项及利息申请强制执行。此后,胡某不得再向佘某要求支付医疗费、扶养费及其他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