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日从商务部获悉,我国将建立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并实施守信主体“红名单”和失信惩戒“黑名单”制度,未来消费者选择家政服务人员时将可参考“红黑名单”。
商务部1日在其官网发布了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当前我国家政行业信用缺失问题较为突出,迫切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真实的家政服务员和企业信用档案,让消费者能知情、服务可查询。
(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