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国内
3上一版  下一版4
 
制定涉企政策应听取企业意见
长生生物股票 3月15日起暂停上市
招行福州分行“创新宣传+风险教育” 双管齐下保障消费者权益
美团点评、饿了么等被约谈
我国自主研发疏浚重器“天鲲号”首航
遏制“被股东”“被老板” 河北申办企业要刷脸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下一篇4 2019年3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制定涉企政策应听取企业意见
国办:要避免执行中的简单化和“一刀切”,不能让市场主体无所适从

N新华网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保障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在制度建设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在制定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要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

《通知》就充分听取意见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科学合理选择听取意见对象。充分听取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律师协会的意见,特别是民营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等市场主体的意见。

二是运用多种方式听取意见。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要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是完善意见研究采纳反馈机制。

四是加强制度出台前后的联动协调。要结合实际设置合理的缓冲期,增强制度的可预期性,为企业执行制度留有一定的准备时间。要注重制度执行过程中的上下联动,避免执行中的简单化和“一刀切”,不能让市场主体无所适从。

五是注重收集企业对制度建设的诉求信息。主动及时了解企业所需、困难所在,增强有关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对未按规定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严格责任追究。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