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养东
海都讯 昨日,福州侯先生致电海都95060反映,3月15日他在福州海马4S店看中一款小车,交了2000元定金,还签了合同,但半个多小时后因家人不同意,便想退款。4S店认为这是客户单方面违约,无法退还定金。律师表示,若是订金可以要求退还,而定金则不行,两者相差很大。
销售人员很热情便下了定金
侯先生说,3月14日他就通过微信先转给对方2000元定金,3月15日,他在福州南站附近的海马4S店签订了购车合同,侯先生是通过抵旧车的形式购买,再分期付款。然而半小时后,他的家人担心分期还款压力大,不同意买车,侯先生立即联系销售人员希望退款,但遭到拒绝。
侯先生告诉记者,推销时销售人员口头说得很好听,还称定金不会先交到公司账户,他就糊里糊涂付了2000元定金。
律师:定金与订金差别大
福建邹鲁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介绍,定金与订金,二者的概念完全不一样。按法律有关规定,订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而“定金”在《合同法》上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之一,它的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因此定金不能退,订金可以退。
王律师说,定金交付容易、要回难,因此,不要随便向商家交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