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陕西政府法制信息网消息,陕西省司法厅近日公布《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意见稿指出,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并如实记录案情。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法院起诉。 (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