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社会
3上一版  下一版4
 
得了尘肺病 开劳动关系证明遭拒
小时候得病左腿短了3厘米 跛行28年后换髋关节矫正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下一期4 版面导航
下一篇4 2019年4月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得了尘肺病 开劳动关系证明遭拒
浦城人老林曾在福州信泰塑胶制品公司从事10多年粉尘工作,却从未获得公司安排的体检;解除劳动合同后查出尘肺,须做职业病鉴定,却求助无门
老林曾经工作了10多年的工厂

N海都记者 朱美芳 文/图

海都讯 南平浦城人老林今年57岁,2月底他在温州被查出疑似尘肺,日前在省职业病防治院又做了一次CT检查,确诊为尘肺。为此,他回到曾经工作了十多年的福州信泰塑胶制品公司,希望能够拿到一张劳动关系证明,用来申请职业病鉴定,但遭到原单位的拒绝。老林转而求助劳动部门,被告知申诉已过两年时效。

“每天上班鼻孔耳朵都有粉尘”

“我在福州信泰公司工作了16年,工种一直是废品粉碎、废品磨粉、造粒半成品、混合半成品,每天上班12个小时(每周休息一天),一天下来,全身都是白粉,戴着口罩也没用,鼻孔里耳朵里也都有粉尘。16年中我没有做过一次体检,现在我生了病得了尘肺,需要公司开一张劳动关系证明,我好去做职业病鉴定。可公司不给我盖这个章,怎么办?”

日前,57岁的老林向本报反映称,由于出现胸口难受经常咳嗽等不适症状,他2月底在温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检查后被诊断为疑似尘肺。记者看到诊断书上称“两肺弥漫性粟粒影,尘肺可能”。医生建议“结合职业史及必要时去职业病鉴定机构鉴定”。3月10日,老林回到福州想找原单位信泰塑胶制品公司要一张劳动关系证明却无果。

老吴手中持有一份《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是和原单位福州信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签订的,时间是2016年6月30日。合同内容为:双方于2005年9月19日签订了为期11年的劳动合同,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经济补偿22000元(补偿每年2000元,共计11年),签订本协议后,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所有权利义务全面了结。

16年为何变成了11年?老林说,他是2000年进的公司,在2005年时他离职了18天后又重新回到厂里,就因为中断了18天,公司在解除合同里扣去了前面5年。

公司对工人无体检不愿表态

3月12日,记者随老林前往位于闽侯荆溪镇厚屿村的福州信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公司李董事长及吴总接受了采访。李董事长对记者表示,他认得老林,确实在公司工作了十多年,公司目前的管理工作由吴总负责。

吴总让工作人员拿来花名册,在确认老林的工作年限及离职时间后,他认为老林已离开公司3年多,和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了,现在再要求公司开具劳动关系证明需要咨询下律师。

那么,老林从事了16年的粉尘工种,公司为什么没有安排他和工友进行体检?

对于记者提出的这个疑问,吴总和在场的李董都不愿表态。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离开公司前,李董向记者表示:放心,会解决这个事情。吴总则让老林写下含有在公司工作时间和工种内容的劳动关系证明书,称咨询律师后再考虑盖章。但到截稿时,公司仍未盖章。在此期间,记者多次打电话给吴总,均无法联系上。

闽侯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已过两年时效,无法受理

没有得到原单位的证明,老林又去闽侯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但被告知劳动部门也无能为力,因为已经过了时效。

记者日前联系闽侯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称老林已离职超过两年,劳动部门无法受理。依据是《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记者从闽侯县人社局窗口了解到,老林的社保一共交了15年零两个月。

经过咨询相关医生,老林于日前在省职业病防治院又做了一次CT检查,确诊为尘肺,半年后还需要复查。

“从事这类有危害的工作,按规定至少两年进行一次体检,而且离职前要安排体检。”相关医生称,确定工种及时间长度的劳动关系证明是做职业病鉴定的首要条件。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