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福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近期协议出让一幅医疗用地的计划》。据悉,经市政府批准,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计划协议出让一幅医疗用地。
一、地块基本情况
五一南路与新港路交叉口规划医院地块
该地块位于五一南路东侧,鸿雁大厦北侧、新港街南侧、规划路西侧,土地面积约8292平方米(合12.44亩),土地用途为医疗用地,容积率1.0以上、3.5以下,建筑密度37%以下(含35%);绿地率26%以上(含26%),绿地率不足部分须按规定至园林部门补缴绿化补偿费;建筑高度60米以下(含60米)。
该地块用于建设二级甲等医院,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出让价款为7350万元(合591万元/亩)。
二、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
申请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11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5:30)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等,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三、付款时间
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支付全部出让价款。出让价款不含土地契税,土地契税由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另行申报缴纳。
一、地块基本情况
五一南路与新港路交叉口规划医院地块
该地块位于五一南路东侧,鸿雁大厦北侧、新港街南侧、规划路西侧,土地面积约8292平方米(合12.44亩),土地用途为医疗用地,容积率1.0以上、3.5以下,建筑密度37%以下(含35%);绿地率26%以上(含26%),绿地率不足部分须按规定至园林部门补缴绿化补偿费;建筑高度60米以下(含60米)。
该地块用于建设二级甲等医院,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出让价款为7350万元(合591万元/亩)。
二、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
申请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11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5:30)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等,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三、付款时间
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支付全部出让价款。出让价款不含土地契税,土地契税由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另行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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