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9月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为做好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省人社厅办公室和省教育厅办公室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按2000元/人的标准,为五类困难毕业生一次性发放求职创业补贴。
通知明确,2023届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学年内的五类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者分别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脱贫户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申领求职创业补贴,已享受过求职创业补贴的不重复享受。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以于9月8日至10月10日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http://220.160.52.58/),从“个人办事大厅”进入“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公共服务网将通过大数据校验比对申请资格,系统校验通过的毕业生无需提供佐证材料。申报类别为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由各院校依托本校资助中心数据进行比对审核,毕业生无需再提供佐证材料。经系统校验不通过的毕业生,可点击“上传资料”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由院校和人社部门进行审核。
按计划,10月底前,各院校、人社部门将完成审核复核。按照设区市人社局的复核结果,各院校将在保护个人隐私敏感信息、规范公开内容的前提下,将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人员名单在本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各院校需在收到拨付资金后一周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人。
责任编辑:海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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