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徐某为了给家人和朋友祈福,从刘某处购买了9万多元的鲇鱼,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来到江苏省常州市的钱资湖放生,被相关工作人员和周边群众阻止并报警后,徐某偷偷转至常州长荡湖继续放生,共放生了2.5万斤鲇鱼。
由于这些鲇鱼属于热带鱼类,不耐低温,随后大量死亡。渔政部门发现后及时上报,渔政监督大队立即组织人员打捞,历时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鲇鱼20208斤。案发后,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对徐某、刘某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徐某、刘某连带承担渔业资源直接损失、服务功能损失、事务性费用及惩罚性赔偿共计5.8万元。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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