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周锡银 王钊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由于《关于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试行期一年已到期,经研究,省物价局重新核定我省消防检测机构开展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收费。
据悉,此次重新核定收费的项目有:火灾自动报警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收费标准,消防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收费标准,气体灭火系统收费标准等。
根据新规,正在使用的建筑,收费标准按规定项目标准的50%收取检测费。检测不合格整改后需复检的建筑,仅允许对复检项目收费,收费标准按规定项目标准的30%收取。新收费标准自8月20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具体收费标准请查看福州市物价局网站www.fz1235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