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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生源地 助学贷款开始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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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8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省生源地 助学贷款开始申请

 

N本报记者 李薇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随着全国各高校陆续发榜,我省已被高校录取的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个人申请最高贷款额度为每学年6000元。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全日制本专科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学生(含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入学前,学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均在贷款申请受理机构所在辖区内;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属孤儿、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特困家庭、重病户子女的,可获得优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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