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7版:今日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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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不得听证”是扬汤止沸
艳照逼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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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8月3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艳照逼婚

 

N本期作者 钟倩

去年,80后女孩周某在网上认识男朋友王某后,用两人的艳照威胁男方结婚。婚后半年,王某因不堪忍受胁迫的婚姻最近向法院起诉离婚,得到北京通州区法院的支持。(8月30日《新京报》)

有哲人说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放在周某身上就是,“不以真爱为基础的胁迫婚姻都是耍流氓”。婚姻自由是我国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凡是以不正当方式胁迫对方和自己结婚的行为,都有悖于法律和道德。

“不结婚就把艳照传到网上去,还要上单位找你们领导”,周某这样做不仅亵渎了爱情,更碰亮了道德红灯,结果可想而知。

不禁想起另外一些胁迫婚姻:徐州有一男子,女方不同意结婚,他使用暴力手段威逼女方在结婚证上签字;江苏一名富家女“小三”逼婚不成,开车撞死“正室”。可见,胁迫婚姻是超级冒险游戏,葬送自己不说,还损坏他人的幸福。

近年来,用艳照、美色、各种交易来逼婚的事件逐渐上升,已成为越来越引起关注的社会问题,尤其耐人寻味的是,逼婚者多是对一些高学历大龄女青年。无论男人还是女人,一旦遇到胁迫婚姻,要立即报警,即便步入围城,也应撤销婚姻,这是为了自己的幸福,也是为了解救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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