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许爱琼
本报讯 罗屿作业区港口建设用海补偿标准近日出台。针对罗屿岛当前养殖现状及用海情况,将采取一次性征用、过渡搬迁的用海征用方式,对罗屿海域分二期征用,第一期征用海域为8~15码头项目用海,采取一次征用搬迁的办法;第二期征用海域为1~7码头项目用海,其中鲍鱼采取收储过渡养殖的办法,即与养殖户签订征用协议,先预付种苗补偿费的50%,即每平方米网箱补偿75元,预先征用养殖海域,并给予一年半的过渡养殖时间,等业主确定且项目实施时支付其余的补偿金,过渡养殖期间养殖风险由养殖户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