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莆田市共有四幅地块获得批准通过。据了解,这四幅地块均为商业、金融业及配套设施用地,其中,有两幅位于荔园路与东园路西北侧,另外两幅位于青山路南侧。此次出让的四幅地块具体规划为:
地块一,位于荔园路与东园路交叉口的西北侧,东至荔园路,西、北至规划河道绿化带,南至闲置地,总用地面积约27347㎡。其中地块A面积约27165㎡,地块B面积约182㎡。其中,建筑密度不大于24%;容积率介于1.5到3.2之间;绿地率要求须不小于35%。主要出入口须设立在东侧荔园路。
地块二,位于荔园路与东园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A东至荔园路绿化控制线,西至河道,南至现状田地,北至东园路,用地面积19483平方米;地块B东至荔园路绿化控制线,西、南至河道,北至现状田地,用地面积4729平方米。建筑密度不大于35%;容积率介于1.5到4.5之间;绿地率要求不小于30%;主要出入口须设立在荔园路。
地块三,位于莆田火车站青山片区内,东至规划道路,南至青山路,西至纵十路,北至规划道路,用地面积约17789㎡;建筑密度不大于32%;容积率介于1.5到3.6之间;绿地率不小于30%;主要出入口须设立在纵十路或东侧规划道路。
地块四,位于荔城区黄石镇内,地块A东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纵十路,北至青山路,用地面积约29986㎡;地块B东至荔港大道,西至规划道路,北至青山路,南至规划道路,用地面积约19768㎡。其中,地块A建筑密度要求不大于31%;容积率介于1.5到3.0之间;绿地率须不小于30%;主要出入口应设立在南侧或东侧规划道路。地块B建筑密度应不大于31%;容积率介于1.5到3.0之间;绿地率应不小于30%;主要出入口须设立在西侧或南侧规划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