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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河北保定市北市区法院新浪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9日零时40分,备受媒体关注的河北“王朝抢劫案”在保定北市区法院的审理有了一审结果。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王朝再次获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20000元。
法院经再审查明:2006年8月11日上午8时许,王朝驾驶汽车从石家庄出发,11时32分到达保定市华电生活区。12时10分许,被害人陈英茹下班回家,王朝趁陈不备,将其推入屋内,使用胶带将陈的嘴封住,手脚捆绑。抢走陈家现金13000元,红色三星手机一部,金项链2条,黄金、翡翠等戒指4枚,XO酒一瓶。
法院认为,原审被告人王朝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入室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王朝系入户抢劫,且抢劫数额巨大,依法应予严惩,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法院表示,如王朝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向法院提出上诉。
“王朝抢劫案”于2007年12月经北市区法院审理认定王朝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0000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王朝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后经河北省高院提审,发还北市区法院重审。此案因主角王朝自称遭李刚(河北大学校园车祸肇事者李启铭之父)“栽赃陷害”一度引发社会关注。
□马上就访
疑点依旧重重 王朝称将申诉到底
N本报记者 谢秋莲
本报讯 王朝案的重审结果出乎舆论意料。王朝的辩护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家洪道德昨日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他说,对于判决结果,他和当事人王朝及其母亲很震惊,王朝及其母亲表示,将继续上诉。如果上诉后保定中院维持原判,将进一步进行申诉。
洪教授说,庭审从8日上午8点半开始,一直审到9日凌晨,然后法院就当庭进行了口头宣判,庭审感觉就是个过场,庭审前一天,被告人家人曾告诉他,法院内部传出消息,会当庭宣判,当时就觉得有未审先判的嫌疑,但没想到判决竟然几乎照搬原来的判决,而这个判决被法律界人士认为漏洞百出。河北高院在将本案发回重审时,也提出诸多疑点,包括具体案发时间不确定、酒瓶和指纹的证据提取不符合法律程序也不符合常理、王朝没有作案时间、警方认定王朝使用过被抢手机,但话单显示的串码与被抢手机不同等。但是,昨天的庭审,并没有澄清这些疑问,法庭却做出了同样的判决。
王朝曾举报,自己是因生意纠纷被陷害,生意伙伴勾结警务人员报复自己,本案刑侦主办人、保定市北市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刚进行了刑讯逼供。据悉,对于这些问题,警方和检方都没有给出说法。